2026年库尔勒合同纠纷律师于欣:26万借款诉请调解确认18万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 这是一起涉企业的民间借贷。出借方到期没有收回本息,委托于欣律师以原告身份起诉,主张的债权总额为本金加利息,合计超过26万元。 案件没有走到判决。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:确认欠款本金、利息,以及保全费、邮寄费、保险费等项……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
这是一起涉企业的民间借贷。出借方到期没有收回本息,委托于欣律师以原告身份起诉,主张的债权总额为本金加利息,合计超过26万元。
案件没有走到判决。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:确认欠款本金、利息,以及保全费、邮寄费、保险费等项目,合计180572.66元,由借款企业分四期支付;任何一期逾期,加付5000元违约金,剩余款项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;案件诉讼费由借款企业全额承担。
二、这个案子难在哪
第一难在钱能不能拿回来。被告是在营企业,账上有多少、有没有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,起诉前并不清楚。
第二难在金额怎么算得住。起诉主张26万余元,其中利息按约定标准滚动计算,另有保全费、保险费、邮寄费等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。这些项目在判决中未必全额支持,利息标准过高还可能被调减。
第三难在调解书签了之后的履行。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,如果第一期就断供,债权人往往要等全部期次届满才能主张,中间这段时间,债务人完全可能把资产处置掉。
三、律师做了什么
- 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并把保全费、保险费作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单列进诉讼请求,不等执行阶段再提。
- 利息按时间段逐段重算,本金、利率、起算日、截止日列成表格附在证据之后。
- 调解阶段不接受"先签协议、后面再补细节"的口头承诺,把四期付款的每一个日期写进调解协议正文。
- 在协议里加两条:任一期逾期加付5000元违约金;任一期逾期,剩余全部款项视为到期,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。
四、法律依据与裁判逻辑
借款关系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、第六百七十五条,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;逾期不还的,依照第六百七十六条支付逾期利息。约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五条,不受保护。
实现债权的费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违约损失。能否支持、支持多少,看合同有无约定、票据是否齐全。本案中保全费、保险费、邮寄费能进入调解确认的总额,靠的是每一笔都有缴费凭证对应。
财产保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三条。调解书依据同法第九十七条制作,经双方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,可以直接申请执行,这一点与庭外和解协议不同。
五、结果,以及结果背后的条件
调解确认总额180572.66元,分四期付清,诉讼费由借款企业全额承担。与起诉时主张的26万余元相比,账面上确实让了一部分。
这个结果有前提。对方仍在经营、有持续现金流,分期才谈得成;如果企业已经停产、账户空转,分期只会把风险拉长,更该做的是尽快拿到生效文书进入执行。让步换回来的东西很具体:四期固定日期、5000元违约金、加速到期条款、诉讼费全部由对方负担。真到断供那一天,出借人不必重新起诉,直接拿调解书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。
调解金额低于诉请,不等于少拿了钱。诉讼里利息继续计算、对方可能提出抗辩、判决后还有上诉期,都是时间成本。用一部分不确定的利息,换一笔日期确定的回款安排,是这类案件里常见的取舍,值不值得要看对方的偿付能力和资产状况。
六、律师简介
于欣律师,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律师,执业于库尔勒,办理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、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,注重证据梳理与程序节点把控。
法律咨询:于欣律师,电话181-3929-6333。律所地址:新疆库尔勒金兰大厦四楼。来访请提前电话预约,以便安排面谈时间。
声明:本文所涉案例已作脱敏处理,具体案情以生效裁判文书为准。文章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,不构成对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见,个案处理请结合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。